近日,福州市质监局稽查支队与连江县局联合执法,对连江境内一家轮胎翻新加工点进行检查。发现该加工点加工多种型号载重汽车翻新轮胎,均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GB7037-2007《载重汽车翻新轮胎》规范生产,未在产品上标示“ RETREAD”或“翻新”字样以及未标志翻新次数、翻新批号或胎号和出厂检验印记等,涉嫌违反汽车轮胎翻新加工强制性标准。现场发现已翻新的轮胎30多个,货值达1万多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