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结果查询 常见问题 场景式服务 
领导信箱 咨询留言 12365投诉 
在线访谈 民意征集 行风效能投诉
  业务频道:  质量监督 | 质量管理 | 标准化 | 计 量 | 特种设备 | 稽查打假 | 食品监管 | 组织代码机构
信息检索:
场景式服务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常见问题解答   在线申报   在线咨询   在线投诉   状态查询  
事项名称: 福建名牌产品申报
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办理时限: 具体时限根据省质监局当年的文件要求
办理条件:

申请福建名牌产品(工业品)称号,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三)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四)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五)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组织生产;
(六)企业应通过省级以上的计量检测体系保证确认;
(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八)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度高。
申请福建名牌产品(农产品)称号,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产品标准按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或具有显著特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企业标准;
(二)产品具有明显的福建地方特色,有较长的生产历史,为当地农村经济的主导产品或拳头产品。农产品的原产地命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引进后适合本地生产的,或经过改良、创新后适合本区域或全省范围推广的新产品(品种)和本地新开发的产品,时间应在首次收获后三年以上;
(四)产品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质量稳定;产品技术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或接近国际近期先进水平;卫生指标经检测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卫生安全标准;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或出口商品因质量问题被拒收、退货、销毁和索赔情况;
(五)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并实施了包括品种、种苗、种植(或养殖)过程以及采集、加工、包装、运输、贮存等质量形成全过程的综合标准化管理,生产单位注重环境保持与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产品生产具有一定的规模,在市场上有较高的知名度,同类产品中产销量居全省前列,是消费者和用户满意的产品;或者新开发的(生产三年以上),经过鉴定、市场评价具有广阔前景,能形成区域优势或特色,在本地农业经济中占重要地位的产品;
(七)生产企业上报的产品应有经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
具体申请条件按照当年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文件规定。

办理程序:

1、有条件的企业填报《创福建名牌产品计划表》、《基本情况表》等,由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总上报省质监局。
2、企业填写《福建名牌产品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上报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省局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申报内容是否属实等有关方面进行现场考核、评分。
4、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各申报企业审查结果撰写推荐意见,同企业上报的《福建名牌产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提交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申请材料及
表格下载: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经办人: 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联系电话 83738223
交通路线 乘坐公交车到“杨南路口”站下车过人行横道沿杨南街到福州市质监局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段,然后同时按下“CTRL”与“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
  • 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版权所有
  • 通讯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杨南街83号  电话:0591-83731733  邮编地址: 350001 
  • 技术支持:福建远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备案证号:闽ICP备07500773号  访问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