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各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运营单位: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暑期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1〕54号)及省局的具体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各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按通知要求加强暑期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安全监察工作;各运营使用单位应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行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公众责任保险,提高运营单位事故赔付能力,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附件: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暑期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闽质监特〔2011〕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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