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质监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全市质监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全市质监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及全市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省局和福州市民评工作方案,2011年继续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确保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主线,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评议,不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全市质监系统“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为顺利实施全市质监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现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重点评议的通知》(国纠办〔2011〕2号)的要求,确定质监部门为重点评议的28个重点部门和单位之一。2011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延伸到各单位所属机构和单位内部具有执法权、管理权、监督权、审批权、执收执罚权、检验检定职能等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各单位除了参加当地政府纠风办开展的民主评议活动外,并作为市局下级单位参加福州市政府纠风办对本局的综合评议。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着重对本系统本单位优化发展环境情况进行评议。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发展方面。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决策部署,从质监部门职能和特点出发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2.办事公开方面。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执行力建设方面。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雷厉风行,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依法行政、不滥用行政权力和行业特权强制有偿服务,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问题。
4.服务和效率方面。是否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
5.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妨碍民生行为的诉求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取得明显效果。
6.选题评议方面。按照市纠风办要求,参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选择1-2个问题开展评议。我局与市民评第七指导组代表经过共同研究,确定福州市质监局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议题为:“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等产品质量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违法添加非食品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各单位要紧密围绕这个选题开展民评工作。当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指导组也将以此选题对质监部门进行考评。
四、评议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原则上于10月底前完成。采取问卷测评、组织工作考核和下级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议结果按百分制统计。其中,问卷测评占45%,组织工作考核占25%,下级单位综合评议占30%。同时,组织工作考核由纠风部门和民评指导组代表根据考评内容和标准(当地纠风办确定),采用记账式方法对各单位建立的考核档案进行综合评定,不再组织年终统一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当地纠风办组织的评议活动,推进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各单位要以评议为契机,认真体察社情民情,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限期解决和整改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明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评议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纠风部门规定的程序,客观真实反映本单位政风行风状况,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评议纪律的,将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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