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结果查询 常见问题 场景式服务 
领导信箱 咨询留言 12365投诉 
在线访谈 民意征集 行风效能投诉
  业务频道:  质量监督 | 质量管理 | 标准化 | 计 量 | 特种设备 | 稽查打假 | 食品监管 | 组织代码机构
信息检索:
企业标准过期后如何重新备案
发布时间:2011-09-13   来源:    
字体【   】  【 关 闭 】 【 打 印

    一、对已过期的企业产品标准,企业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复审,并按规定和要求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企业应准备相关材料如下: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标准批准发布文件、标准文本、标准修订说明、审查单、声明等。具体表单可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办事指南”中“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指南”中下载。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段,然后同时按下“CTRL”与“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
  • 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版权所有
  • 通讯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杨南街83号  电话:0591-83731733  邮编地址: 350001 
  • 技术支持:福建远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备案证号:闽ICP备07500773号  访问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