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首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的通知》,首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申报工作正式启动。《通知》明确了具体的申报条件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以下简称基层质监局)提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
据悉,首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范围为:制造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仅限软件开发),申报类别为3类:中型及以上制造业、小型及以下制造业、服务业(软件开发类)。其中,申报“小型及以下制造业”类别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2011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2)2009年至2011年,年销售收入每年的增长率均≥30%。
福州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评审所有类别授奖总数不超过五家。获奖单位将由市政府给予每家50万元等额的一次性奖励,其中10万元用于奖励该企业或组织的质量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