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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服务宗旨

1、质量方针
  公正准确,持续改进,立足本职,服务社会
2、质量目标
  a) 客户满意度不低于98%;
  b)客户投诉(事实成立)率不大于3‰,客户投诉办结率100%;
  c)检测报告影响结果性错误率不大于2‰。
3、服务承诺:
  a.方法科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充分依据标准、技术资料开展检测工作,保证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判定方法的科学性;
  b. 行为公正:保证检测工作的公证性,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具有独立的财务,不受来自本所内部和外部的不正当商业、财务及其它方面的压力;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明文规定,发布公证性声明;
  c. 结果准确:检测报告影响结果错误率不大于2‰;
  d.工作高效: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要求,委托类检验周期不超过3周,批量的监督类检验周期不超过5周;
  e.收费合理:认真执行收费标准,做到收费规范合理,对于有附加要求的检测项目,与客户协商收费;
  f. 客户满意:客户满意度不低于98%;客户投诉(事实成立)率不大于3‰,客户投诉办结率100%;
  g.努力改进各项工作,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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